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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初级会计考试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14 17:58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